成立于2003年6月(更名前为江西省乡镇企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10 月),本会是由全省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自发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经省中小企业局审查同意和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本会宗旨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根据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和企业需求,团结、联合社会各界、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沟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联系,为推动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提高企业家素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而开展各项活动。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沟通政府与企业的联系,调查了解并及时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要求和愿望,为政府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建议和依据,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党和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中小企业的地位作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
二、协调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方面的关系,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架设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部门的桥梁,促进企业之间的联合和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的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三、沟通与国内外协会和各种经济组织的联系,组织企业开展或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四、抓好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各类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和企业高层论坛,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综合素质。
五、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针对入世后遇到的反倾销、反补贴、反不正当竞争和国际贸易规则开展咨询和维权服务。
六、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发布企业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为企业开发新品,开拓市场,引进智力、技术、项目、合资合作和参与政府采购、国际采购提供中介和相关服务。
七、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引导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组织企业开展信用评比和争当诚实守信企业活动,以提升我省中小企业整体形象。
八、做好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