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鼓励创新创业、争创一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应广大会员企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江西省中小企业行业领头羊”、“江西省中小企业创业排头兵”和“江西省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江西省境内依法注册、合规经营,达到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二、荣誉称号
1、评选江西省中小企业行业领头羊10名;
2、评选江西省中小企业创业排头兵10名;
3、评选江西省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无重大环境污染和产品质量投诉与处罚,近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3、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有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所有参与评选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
(二)专项条件
1、江西省中小企业行业领头羊
(1)在全国细分领域内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
(2)在全省同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3)核心技术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企业即可参加本项评选。
2、江西省中小企业创业排头兵
(1)本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2)已获得专业机构或个人投资者投资,且最近一轮估值1000万元以上;
(3)在省级创业大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
参与本项评选的企业注册时间应在5年以内且具备以上
条件之一。
3、江西省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
(1)所在企业本年度上缴税金300万元以上;
(2)所在企业本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个人或企业获省级以上奖励;
(4)近三年承担社会捐助、扶贫和慈善事业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企业即可参加本项评选。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申报
1、凡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既可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中小企业协会申报,也可直接向省中小企业协会申报;
2、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中小民营企业协会均可向本协会组织推荐。
3、申报时间:本《通知》下发后至2月底截止。
(二)考核评选
1、协会成立考评小组,由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后确定初选名单。
2、本次评选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初选,定量计分。由考评小组按照评分办法评定分数,按得分排序确定入选名单。
(三)组织公示
协会秘书处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7日,公示地址:协会网站、公众号、微信平台。
(四)审核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报会长会议审定,会长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评分方法
(一)江西省中小企业行业领头羊
1、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记60分,符合2项记70分,3项均符合记80分;
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加10分,省级加5分;
3、上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企业加20分,挂牌(新三板)企业加10分;
4、发明专利每1项加5分,实用新型专利每1项加1分。
(二)江西省中小企业创业排头兵
1、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记60分,符合2项记70分,3项记80分;
2、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30%加10分,每增加一个点加1分;
3、投资者估值在1000万基础上,增加100万加1分;
4、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加10分,省级加5分;
5、在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奖记10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
(三)江西省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
1、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记50分,符合2项记60分,3项记70分,4项记80分;
2、在专项条件基础之上,税金每增加10万加1分;销售收入每增加100万加1分;社会捐助每增加10万加1分;
3、所在企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加10分,省级加5分;
4、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加30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0分;
六、其他事项
1、企业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企业的销售、税金、估値、捐献等数据和专利技术、表彰奖励及其他各种荣誉均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3、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次评选结束后,协会将召开表彰大会进行颁奖授牌并授予荣誉证书;
5、非会员企业参加评选须同时办理入会手续。
6、送报参评材料一式二份,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协会秘书处邮箱(zxqyxh2614@qq.com)。评审“推荐申报表”可在手机微信中的“小程序”搜索“江西省中小企业协会”或在协会网站http://jxasme.com//中下载。
联系人:赖春兰 18979765279
江玲芝 17707012442
电 话:0791-88330072(兼传真)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地阿尔法3期34栋2614室
附件:1、附件1-江西省中小企业行业领头羊推荐申报表.docx
江西省中小企业协会
2020年1月17日
主题词:优秀企业家 评选活动 通知
江西省中小企业协会 2020年1月17日印发